中新網西安1月26日電(記者張遠 冽瑋)陝西富平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兒童案14日在渭南公開宣判,張淑俠犯拐賣兒童罪,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渭南市中級人民法外接式硬碟院26日向記者透露,在法律規定的刑事案件上訴和抗訴期限內,張淑俠沒有提出上訴。
  2013年7月16日,陝西富平縣薛鎮村村民董珊珊在富平縣婦蒸烤箱幼保健院分娩過程中,醫生張淑俠(系該醫院產科副主任)告知董珊珊及其家屬“新生嬰兒患有先天性傳染病及先天殘疾”。於是,新生嬰兒父親來國峰表示自願放棄並自行委托醫生張某對新生嬰兒進行處置。隨後,嬰兒家屬質疑嬰兒被拐賣,並向富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案。
  2013年12月30日,渭南中院公開審理張淑室內裝潢俠拐賣兒童一案,檢方指控張淑俠參與拐賣6起共7名兒童,並導致1名兒童死亡。
  2014年1月14日,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拐賣兒童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淑俠死刑,汽車借款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張淑俠當庭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聲稱她要考慮一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莊臣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完)  (原標題:陝西富平販嬰案塵埃落定 張淑俠期限內沒有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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