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縣官方證實
  52歲公職人員
  與少女開房
  針對網上有關湖南攸縣52歲公職人員與女學生開房並拍下不雅照片一事,攸縣官方10日向記者證實此事,稱不雅照片女孩的真實年齡是17歲,而非13歲。當地表示,在公安機關調查偵結後,將立即把此案轉移至檢察機關。
  網上有報道稱,今年1月底一天下午3點多,攸縣森林公安局副科級偵查員張某,約15歲的小梅(化名)以及另外兩個未成年女孩開房過夜,當時一共開了兩間房。小梅拍下了張某與一名女孩併排躺在賓館房間里的不雅照片,報道稱該女孩年齡為13歲。此事被曝光後,在網上引發強烈關註。
  攸縣有關部門人士向記者證實,張某與未成年女孩開房過夜一事基本屬實。攸縣有關部門表示,不雅照片上女孩的實際年齡是17歲,而非網上所稱的13歲。在開房當天接到報警後,當地公安機關立即抓捕了張某,之後還成立了專案組。隨後,紀委部門也立案進行調查。
  據記者從當地警方瞭解,張某與上述三個未成年女孩以前就有開房經歷,但有待最終調查結果確認。攸縣官方介紹,由於此案涉及多個未成年人,案情也未偵結,不宜過早公開信息,但表示一旦此案偵結,將儘快移送至檢察機關處理。
  據新華社
  58歲男子在三亞
  當眾脫褲裸曬被行拘
  為凈化旅游環境,三亞市有關部門對公共海灘裸泳裸曬行為進行統一整治,通過張貼、發放公告、通告等,對裸泳、裸曬人員進行勸阻,得到游客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2月10日,記者從三亞警方獲悉,在2月9日統一整治過程中,孫某(男、58歲、黑龍江哈爾濱人)面對眾多游客脫下內褲坐在沙灘上,工作人員發現後及時上前進行法制教育宣傳,孫某不情願地穿上內褲,但是工作人員離開後不久,他又脫下內褲坐在沙灘上。
  公安機關依法對孫某進行傳喚調查,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據悉,2月6日、8日,三亞組織各相關部門在裸泳、裸曬者較為集中區域張貼三亞市政府《關於禁止在公共場所裸泳、裸曬的公告》和《三亞市公安局關於堅決打擊在公共場所裸泳、裸曬行為的通告》,並向裸泳、裸曬者發放公告、通告。《公告》規定,禁止在公共海域、沙灘裸泳、裸曬的行為,要求因疾病需日光浴治療的要穿上泳褲、泳衣,違反該公告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通告》稱,根據三亞市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禁止以各種理由在公共海域,海灘裸泳、裸曬,如因疾病需要日光浴治療者請穿上泳衣、泳褲,若有違反,公安機關將予以堅決整治和處理,並視情節輕重處於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據央廣
  (原標題:52歲公職人員與少女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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