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潘從武 通訊員王維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出台《關於貫徹落實〈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全面推進依法治疆建設法治新疆的意見〉的細化分工方案》,從平安建設法治新疆、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等方面提出23項具體工作措施。
  方案再次明確,全區法院要健全完善反恐維穩常態化。首次提出全區法院要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要引導和支持各族群眾理性表達訴求,陽光信訪,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協助相關部門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和司法系統內部人員干擾辦案處理的記錄、督查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全區法院將啟動人民法院人員分類管理、職業保障、辦案責任制和人財物自治區統管試點工作,研究探索建立法官員額制度、司法機關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和法官選任制度;探索在自治區一級設立法官遴選懲戒委員會;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律程序,不得將法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
  (原標題:新疆高院出台依法治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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